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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预防权初探

         

摘要

预防权作为一种专门权力,是检察机关 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形式,必须由检察机关专门 行使。目前,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依据只是一些政策 性的规定,必须加快立法步伐,用法律形式规定检察 预防权的各项权能、行使程序及相应的制约与监督 等,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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